近日,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雄安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暂行办法》,实施最严厉的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严重违规的参加单位将清出雄安新区建设市场。
该办法落实《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和《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要求,着力提高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建设施工扬尘治理体系,提高文明施工水平。
该办法涵盖了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各专业;管理范围包括施工现场的围挡、硬化绿化、施工现场车辆冲洗设施、物料码放、垃圾处理、渣土运输的全过程;明确了全链条的管理责任,建设单位负总责,监理单位负监督责任,施工单位为责任主体的管理体系。
根据《办法》,在技术手段上,对施工现场全覆盖和红外监控,24小时采集PM2.5、PM10数据;在节能环保方面,提倡使用新型生态、节能、环保产品,宜优先选用成套装配式产品,必须使用具有定位功能的全封闭环保型新能源专用运输车辆,必须使用符合国家及地方排放标准或电动等新能源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实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治理“红黄牌”警示告诫,采用积分制,并计入雄安新区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价系统;在处罚力度上,12个月之内两次“红牌”警告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纳入雄安新区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停止参与雄安新区的建筑市场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