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新区2019年植树造林项目(春季)监理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雄改发(前期)〔2019〕0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容城西北侧、容城北侧、大营镇和北沙口乡三个地块,环新区绿化带林地及京雄高铁沿线地块,总面积约6.8万亩。根据植树造林功能性差异,将项目划分为苗景兼用林、生态林两个部分。其中选择在容城西北侧、容城北侧、大营镇和北沙口乡三个地块开展苗景兼用林建设;选择在环新区绿化带内的造林地块开展环新区生态林建设;选择在京雄高铁沿线造林地块开展道路生态林建设。
2.2项目实施周期如下:栽植期分春秋两季进行,春季为2019年3月1日至4月30日,秋季为2019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春季种植量不低于全部种植数量的60%,栽植期总和不多于123日历天。本项目栽植及配套工程在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管护期为全部完成栽植并验收合格后36个月。
2.3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至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建设以及相关的工程管护的监理工作。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包括五个标段,其中
政府资金部分:
第一标段内容,包含以下两个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设计施工总承包第六标段:位于新区西南侧沿边林带,建设生态林,面积约4441亩;
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七标段:位于新区西北侧沿边林带,建设生态林,面积约4608亩;
第二标段内容,包含以下两个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设计施工总承包第八标段:位于新区北侧偏东沿边林带,建设生态林,面积约7225亩;
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九标段:位于新区东北侧沿边林带,建设生态林,面积约7687亩;
第三标段内容,包含以下一个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设计施工总承包第十一标段:位于新区东南沿边林带,建设生态林,面积约8378亩;
企业自筹资金部分:
第四标段内容,包含以下三个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一标段:位于容城县沙河营村东侧,建设苗景兼用林,面积约5874亩;
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标段:位于容城县王果庄村西侧,建设苗景兼用林,面积约5938亩;
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三标段:位于容城县王家庄村四周,建设苗景兼用林,面积约7337亩;
第五标段内容,包含以下三个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设计施工总承包第四标段:位于雄县西留官营村南侧,建设苗景兼用林,面积约5608亩;
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五标段:位于雄县东留官营村南侧,建设苗景兼用林,面积约6084亩;
设计施工总承包第十标段:位于京雄高铁站以北高铁沿线,建设生态林,面积约5705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与本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2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农林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独立承担并完成过至少一个绿化类项目(单项绿化面积不低于2000亩或单项合同金额大于8000万元的园林绿化或造林项目)施工监理业绩;
(3)总监理工程师及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农林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一致,并具有至少一个已完工的园林绿化或造林项目施工监理总监业绩,且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职务;监理单位需对本项目设置监理技术负责人,要求其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或林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职称;
总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应分别设置,不得兼任。
(4)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并提供2015、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经济行为没有不良诉讼;
(6)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监理项目分为A、B两个包,其中:
A包: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
B包:第四标段、第五标段。
投标人只能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不得同时在两个包中选择标段跨包投标;在每包中最多选择3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
确定中标人阶段,招标人在A包中按照标段面积从大到小的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在B包中按照标段面积从大到小的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若其中某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已在之前标段中被确定为中标人,则确定该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此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也已在之前标段中被确定为中标人,则确定该标段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25日至2019年1月3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日下午2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602持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
邮购方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前提交上述资料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以电汇形势将标书款汇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汇款时请注明“招标编号”并请将汇款底单扫描件及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和接收电子版招标文件的邮箱地址以邮件形势发送至peix@biddingcitic.com。招标代理机构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到投标人指定的邮箱,同时以快递形势寄去纸质招标文件,但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对快递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邮购咨询电话:18810867767。
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信息:
开户行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账号:7110 2101 8260 0030 709
4.2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售价人民币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2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21.28.195.124:900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增巨
电话:19933338869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京城大厦A座602室
邮编:100004
联系人:裴啸、耿浩洋
电话:010-84865055-202/169,18810867767
电子邮件:peix@biddingcitic.com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