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去年我省开展清除垃圾、清理违障、清洁水质“三清”行动
清理河湖垃圾2190万立方米
坚决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近日,黄骅市在清理河道非法养虾、养鱼行动中,一举清除南排河、捷地减河河道内9400亩虾池,有效解决了遗存20多年的河道管理顽疾。这只是我省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一个缩影。
2018年1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河北省河湖清理行动方案》,要求针对河湖存在的乱倒乱排、乱采乱挖、乱围乱堵、乱占乱建“四乱”问题,开展清除垃圾、清理违障、清洁水质“三清”行动,到2018年底实现河湖面貌明显改善。截至2018年12月28日,全省清理河湖垃圾2190万立方米,清理整治各类非法入河排污口、雨污混流排放口2813个,清理涉河违法建筑物、树障4560处,整治非法采砂301处,设区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已治理40条(段)。监测显示,2018年,我省74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中,优良断面比例为48.6%,超额完成44.6%的年度目标;劣Ⅴ类断面个数占比为20.3%,同比降低13.5个百分点,河湖清理初见成效。
河湖清理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切实落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出台工作方案,排查梳理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清理措施、时限及要求,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级河长率先垂范,各级河长真抓实干,开展巡河调研21万多人次,通过河湖巡查、河长会议,切实研究解决河湖问题。针对部分地区存在的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推进河湖清理认识不到位,履职不到位的问题,省河长办组织召开全省河湖清理视频推进会,并要求各市总河湖长亲自部署,深入开展河湖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集中清理整治。水利、环保、住建、检察院等部门,分别组织开展了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打击河道非法采砂“飓风行动”、碧水2018环境执法、垃圾集中清理、白洋淀及上游河流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等专项行动,形成了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2018年11月28日至12月15日,省河长办又与省检察院联合对前期督办事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共深入65个县(市、区)、102个河湖沟渠现场,抽取复核了214个督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各市通过督查暗访重点推进,并将河湖清理与综合整治相结合,谋划实施了一批河湖综合整治项目。承德市制定印发《关于严格落实河长责任制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的实施意见》“1+10”专项实施方案,启动实施了垃圾污水“三年百项治理工程”,明确目标时限,坚持党政同责、一抓到底。唐山市加快推进“全域治水、清水润城”进度,将环城水系治理作为重点,特别针对河湖围网养殖清理难题制定整治方案,清拆渔网1.5万平方米,清除成鱼3.5万多公斤。
为解决京冀边界河流由于河流交叉权责不清问题,省河长办积极探索,沟通协调,以联合行动整治南拒马河交叉河段非法采砂场为契机,与北京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建立京冀河长制协调联动机制,确保京冀边界河流水生态安全。(记者赵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