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北省土地流转面积达2983万亩
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总面积的35.7%
近日,衡水市桃城区农民李志勤放心地与种植大户签了土地流转合同,并拿到租金。如今,土地使用权流转使承包田成了河北省农民的“活资产”。土地流转出去后,农民真正能够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既可以外出打工,又可以到合作社参加劳动增加收入。截至2018年底,通过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河北省土地流转面积达2983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总面积的35.7%,比2017年底增长2.7个百分点。
近年来,河北省紧紧抓住被确定为全国第三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省推进试点机遇,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着力盘活农村各类资产资源。截至目前,全省完善土地承包合同1193万份,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1188万份,分别占应确权农户总数的98.5%、98.2%。
农村承包地确权颁证后,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参与土地流转,探索出租赁、转包、入股、托管等多种土地流转方式。同时,各地积极探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和土地股份合作等运行机制,稳步开展承包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指导鼓励各地探索开展以承包土地、农宅、“四荒地”等资源性资产为主的多种股份合作。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快速发展,有效促进了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目前,全省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达2.6万余家,带动农户270多万人,辐射3.5万个行政村。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仅解决了因大量农民外出务工导致的土地闲置和土地季节性抛荒问题,提高了农民来自土地的财产性收入,还促使土地经营权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截至2018年末,河北省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合作社11.7万个,合作社数量位居全国第三位,家庭农场3.5万个,分别比2017年底增长1.1%、16.3%,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家,建成省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187家,有效发挥了技术集成、产业融合、辐射带动的功能作用,推动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记者赵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