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8年1至11月
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增41.88万人
制图/孙涛
从省人社厅获悉,2018年以来,我省持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民生安全网进一步织密扎牢。截至2018年11月底,全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人数分别新增45.77万人、41.88万人、18.81万人、19.41万人,全面完成参保扩面任务。
2018年以来,我省改革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落实省市县三级政府责任,有效缓解了收支矛盾。2018年1至11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收入831.06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05.9%。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开展了基金征缴和待遇发放工作。出台全省公务员和参公单位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政策。连续第14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后月人均达到2654元,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90元提高至108元。在全省人社系统开展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年活动,以省政府名义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法,研究制定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指导意见、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各险种经办规程和内控制度。加强信息系统应用,职工养老保险全面实现社银联网发放,“跑冒滴漏”得到有效遏制。从2018年9月中旬开始在全系统部署社保基金风险防控“百日攻坚行动”,完成对全省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检查评估,追回社保基金6708.4万元。
加强社保扶贫,对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口,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实现应保尽保;对60周岁以上未参保的贫困人口,不再补缴养老保险费,可直接领取待遇。截至2018年11月底,全省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贫困人口308.4万人,其中代缴人员175.2万人,代缴资金1.75亿元,享受待遇人员133.2万人。(记者邢杰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