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委办日前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督促山东省切实强化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安委会扎实做好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督导检查,真正把“市领导包县,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的责任制落到实处。各市政府要督促公安、安监等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及派出所、安监站制定行之有效的“打非”工作方案,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治安执法有机结合,从重从快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行为,提高“打非”实效性。对于不认真落实烟花爆竹“打非”职责,发生烟花爆竹非法制售、储存事故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认真做好非法制售重点人员管控和可疑场所的排查。省安委办要求,各乡镇派出所和安监站要对有制作烟花爆竹传统手艺人和出现过非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的重点户、重点人进行登记造册,安排专人实施重点监控,防止其流动作案。要携带搜爆仪,经常到辖区各村搜爆。要重点对废弃厂房、院落、出租房、闲置房、行政区域交界地带、林场果园、养殖场、集贸市场等可能从事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并将排查情况做好记录。
各级各部门要将烟花爆竹零售网点销售非法和“超标”烟花爆竹产品作为检查重点,凡发现经销非法和“超标”烟花爆竹产品的,除追究经销人员责任外,还要追根溯源,挖出非法生产的源头。涉及异地的,要报告上级公安和安监部门,协调两地共同配合,斩断非法烟花爆竹产销链条。
河北省将进一步加大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宣传引导和举报奖励工作力度。各市安委会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引发事故的惨痛教训以及典型案例调查处理问责结果和刑事追责案例,充分发挥案件的警示与震慑作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各乡镇要在各行政村休闲广场、村委会办公地、村内街道等显著位置张贴烟花爆竹“打非”公告,每2个月更换一次有奖举报宣传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面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线索,按照有关奖励制度要求,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重奖,使非法烟花爆竹像“老鼠过街,人人喊打”,有效遏制各类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记者潘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