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同意河北雄安新区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请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要求,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建筑师在民用建筑项目中的主导作用,提高建筑师的地位,保障建筑师合法权益,抓好试点项目落地,积极稳妥地推进建筑师负责制试点,提升雄安新区工程建设品质。建筑师负责制试点自2018年12月15日开始,期限3年,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报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