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雄安官网12月8日电(记者封俊龙)记者从河北雄安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12月9日—12月10日,13日—16日,扩散条件不利,我省中南部地区和东部地区可能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为减轻不利气象条件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切实保障新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雄安新区将于今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显示,应急响应期间,雄安新区将全面落实“降低工业企业20%的污染物排放量”“扬尘控制措施”“综合性措施”“加强巡查和监管”等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通知》要求,雄县、容城县、安新县政府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要严格执行领导AB角制度,并明确具体负责应急响应工作的主管领导,要固定专人具体负责应急响应指令接收和信息反馈,确保通讯畅通,各项指令准确快速传达。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和三县分局要加强对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强化责任追究,特别是对应急响应期间的偷排超排行为加大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