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改委网站相关信息截图
日前,河北省发改委下达2018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筹备建设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经形式审查、竞争性评审、实地考察、社会公示,原则同意政务大数据分析挖掘、有机发光显示、碳纤维扩复合材料、机电产品再制造等30个工程研究中心列入2018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筹备建设计划。
这30个工程研究中心中,大数据与物联网领域有6家,信息技术制造领域有2家,人工智能与智能装备领域有1家,生物医药健康领域有6家,高端装备制造领域有4家,新材料领域有4家,先进环保领域有3家,新能源与智能电网装备领域有4家。
建设单位完成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内容和目标任务后,要及时编写验收报告,经主管部门向省发改委申请验收。建设单位对验收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主管部门对验收报告审核结果负责。
按期完成并验收合格的,由省发改委授予省级称号及颁发牌匾,给予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奖励。对延期两年以上未验收的,终止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组建工作。(记者潘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