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宣传方案》的通知要求,生态环境局雄县分局三项举措认真宣传水污染防治条例。
一、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做好生态环境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条例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开展宣传活动,把《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宣传、学习工作落到实处,唱响新区生态文明建设主旋律。
二、加强协作。在条例宣传工作中,各股室站队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及时总结宣传经验、交流工作做法。积极提供宣传学习材料,形成全员主动学习、全体共同宣传的局面。
三、灵活宣传。为做好《条例》宣传工作,采取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学法、执法人员进企宣传发放学习资料、重点位置悬挂横幅等方式进行宣传,力争将生态环保宣传纳入整体工作中,实现常态化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