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安委办印发《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要求
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省安委办日前印发《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根据工作方案,各级各有关部门将开展以下重点工作。
深化消防安全检查治理。狠抓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控,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持续做好电代煤、气代煤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农村社区检查巡查,预防和遏制“小火亡人”事故发生,因地制宜开展整治。
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加强社会宣传,集中组织开展“消防之星”展播评选、“我是消防达人”全民消防PK赛、“消防公益宣传片点亮燕赵”、消防安全网络知识大赛等活动。加强安全提示,加强消防培训。
优化消防应急救援能力。建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联勤联训和指导调度,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加强熟悉演练和水源普查,强化联勤联训机制。
扎实开展重大活动安保工作。严格管控核心区域,紧盯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大会、全国全省两会和元旦、春节、元宵节,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提升社会面防控等级,加强前置备勤。
省安委办将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消防总队,承担日常工作。各地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2018年12月15日前和2019年1月15日前,各地政府将分两次对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组织挂牌督办。2018年底和2019年2月,省安委办将分两次组织省级媒体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以舆论监督推动整改。
工作方案明确,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将列入市级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将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记者潘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