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1月1日至10日 我省开展清洁取暖工作督查 实现涉“双代”工作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督查全覆盖
从10月31日召开的全省“双代”督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11月1日至10日,河北省开展清洁取暖工作督查,对传输通道城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气代煤、电代煤工作和清洁替代未覆盖区域洁净煤供应保障情况开展集中督查,实现涉“双代”工作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督查全覆盖。
据介绍,今年全省计划完成“双代”工程177.4万户,其中气代煤145.2万户、电代煤32.2万户。据省“双代”办公室统计,截至10月28日,全省气代煤工程完成户内安装136.5万户,其中已验收并置换通气121.8万户;电代煤工程完成采暖设备安装30万户。
为有序推进清洁取暖,确保今年“双代”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洁净煤供应保障到位,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加快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我省开展此次督查,督促各县(市、区)按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双代”工作责任分工和各项目标任务;督促各地保障“双代”气电供应,强化劣质散煤管控,全面建立洁净煤保供体系,制定供暖应急预案。
主要督查5方面重点内容。督查“双代”工程任务落实及进展情况,气代煤工程重点是户内工程能否按期完成,确保10月31日前完成置换通气,电代煤工程主要看能否按期完成电网改造和户内电采暖设备安装,实现10月31日前完成通电调试。督查气源、电源保供情况,查看供气企业、城镇燃气公司是否与上游供气商签订供气协议,改电地区的电力企业是否制定了电网建设改造计划,并在10月31日前完工通电。督查洁净型煤保供及配送情况,对“双代”未覆盖区域,是否建立了洁净型煤供应保障体系,配置的煤炭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省煤炭质量标准,是否全面取缔了散煤销售网点,是否有销售、囤积散煤现象。督查清洁取暖“一刀切”情况,在气源、电源未保障的前提下,重点查看是否先行拆除供暖炉具。督查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应急预案制定情况,重点查看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是否制定“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在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能否做到优先保障居民供气,合理压缩工业和商用用气,确保居民供暖。(记者段丽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