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气领办﹝2018﹞56号
关于转发《关于启动区域一和区域二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的通知
雄县、容城、安新县人民政府: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定于10月31日18时至11月5日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请各县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每日9时前,请各县将前日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情况报送我办,并在预警解除后2日内将应对工作情况总结报送我办。
河北雄安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