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河北省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安排,为切实做好清洁取暖不能覆盖区域或“双代”工程未完成,不具备通气、通电条件地区采暖季洁净煤保供推广工作,实施洁净煤托底政策。我委起草了《河北省采暖季洁净煤保供方案(2018-2020年度)》,已报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各级责任,强化协调督导,高质量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局。
附件:1.河北省采暖季洁净煤保供方案(2018-2020年度)》
2.2018年全省洁净煤保供量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