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切实提高依法决策水平,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1.为局内重大行政决策、重大事项法制审核、行政执法行为、合同行为及其他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合同、重要法律文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3.协助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重大信访案件和突发性环境事件等。
4.参与立法和协助对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5.参与办理纠纷调处、项目谈判等非诉法律事务。
6.承担领导干部学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及对环保法律法规进行解读。
7.解答新区生态环境局及其工作人员有关行政执法、行政决策、管理和服务的法律咨询。
8.协助开展对行政执法案卷及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9.完成新区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资格条件
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法律理论水平较高,律师工作经验丰富;
2.取得律师执业资格,且从事法律实务工作3-5年;
3.熟悉行政法、环保法律法规以及与生态环境有关的法律法规;
4.签约律师每周应在局机关提供坐班法律服务,服务时间不少于2天,遇有重大法律服务事项随叫随到,并接受新区生态环境局的日常管理,聘用费用为5万元/年,主要从事签约双方事务的沟通协调及新区生态环境日常涉法事务的协助办理等。
有意向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请于2018年10月28日前与我局联系,并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资料发送至邮箱,我局将择优聘用。
联系人:韩欣伟
联系电话:0312-8743090
邮箱:sthjjfz@163.com
河北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