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完成“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10%”目标任务
降价清费年减轻用户电费48.36亿元
9月1日起,我省再次降低单一制工商业用电价格。至此,今年经过4次电价调整,我省已完成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10%”的目标任务。4次降低工商业电价,全省年减轻电费负担44.06亿元,其中年减轻单一制工商业用户电费36.16亿元。同时,通过清理不合理收费,今年以来合计年减轻用户电费48.36亿元。
今年4月1日起,我省通过临时性降低输配电价和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南网工商业用电价格和输配电价均降低0.22分,年减轻用户电费2.69亿元,其中年减轻单一制工商业用户电费0.74亿元。5月1日起,通过降低电网环节增值税税率、留抵退税返还等,南北电网工商业用电价格和输配电价分别降低0.35分、0.33分,年减轻用户电费7.81亿元,其中年减轻单一制工商业用户电费1.86亿元。7月1日起通过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南北电网单一制工商业用电价格分别降低0.54分、0.78分,年减轻单一制工商业用户电费3.41亿元。9月1日起通过降低高于标杆电价的燃煤机组上网电价、利用电网企业因电量增速形成的收入等,南北电网单一制工商业用电价格和输配电价分别降低5.68分、5.4分,年减轻单一制工商业用户电费30.15亿元。
为切实减轻用户电费负担,今年我省降价和清费“两手抓”,除了4次降低电价外,还取消临时接电费、减免余热余气余压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取消电网企业部分垄断性服务收费等措施,累计年减轻用户电费4.3亿元。(通讯员姚惠勇 记者马建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