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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雄安集团网站

容城容东片区截洪渠景观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8-09-12 21:39:30 来源: 中国雄安集团网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城容东片区截洪渠景观一期工程项目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雄改发投资【2018】0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雄安新区财政筹措解决,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容城容东片区截洪渠景观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容城容东片区截洪渠景观工程全长16.5公里(西起容城大水大街,东至白沟引河)。一期工程实施范围为容城大水大街至雄安市民服务中心,长度约5.6公里。容城容东片区截洪渠景观一期工程设计范围为截洪渠工程一期范围、容城高速出入口匝道区域,总设计面积约38.79万平方米,其中30.4857万平方米绿化。

  截洪渠景观一期工程预估投资约2.22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的工作内容为上述一期景观工程建设所涉及的景观绿化工程、配套服务设施、过街人行天桥、电气工程、绿化灌溉、景观小品及城市家具等内容的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养护及缺陷修复。

  2.3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开始工作日期为2018年10月20日(暂定),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待审核通过后于5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全部施工工作,经验收合格后进入养护期,养护期为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的;

  (17)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3.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A: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

  B: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园林或绿化或园林绿化(工程);

  C: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5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同时具备一项工程总投资额1亿元及以上规模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业绩、一项合同价格1亿元及以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一项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具有担任园林绿化工程设计负责人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4)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负责人业绩。

  (5)绿化工程施工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绿化工程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业绩。

  (6)过街人行天桥施工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过街人行天桥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具有城市桥梁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业绩。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绿化工程施工负责人、过街人行天桥施工负责人之间不得互相兼任。

  (7)财务要求:提供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3名,联合体成员均满足本招标公告3.1基本资格条件要求,并且具备本公告资格要求的与其承担工作一致的设计或施工资质;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承担绿化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

  B.负责绿化工程施工工作的成员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园林或绿化或园林绿化(工程)及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且绿化工程施工只能由联合体成员中的一方承担;

  C.负责过街人行天桥施工工作的成员方必须具备资格条件中要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业绩;且过街人行天桥施工只能由联合体成员中的一方承担;

  D.负责设计工作的成员方必须具备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设计业绩;

  E.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绿化工程施工负责人、过街人行天桥施工负责人均满足本招标公告资格条件要求;

  F.各成员方符合本招标公告财务要求;

  G.已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9月17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5号院6号楼国信招标一层(鑫泰大厦院外铁轨旁)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同时提供联合体投标声明(格式自拟,写明联合体组成情况,并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1日09 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甲68号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开标区。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编:100044

  联系人:李茂、江子扬、孙占海

  电话:18701286681、13910822025、13720096212

  邮 箱:railwaylm@163.com、codile@126.com、sunzhanhai@126.com

责任编辑: 张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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