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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雄安集团网站

中国雄安集团运输车辆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8-09-07 22:20:24 来源: 中国雄安集团网站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雄安集团运输车辆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27 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7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雄安集团自卸汽车设备采购;

   (002)中国雄安集团混凝土运输车设备采购;

   (003)中国雄安集团混凝土泵车设备采购;

   (004)中国雄安集团电动轿车设备采购;

   (005)中国雄安集团电动中巴车设备采购;

   (006)中国雄安集团电动大巴车设备采购;

   (007)中国雄安集团电动物流车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雄安集团自卸汽车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基本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专项资格要求:(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资质;(2)业绩最低要求: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具有 2014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类似车辆(燃料种类采用 LNG 的自卸汽车)300 辆以上的销售业绩;(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 2015、2016、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4)信誉要求:无;(5)其他要求:无;(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7)本次招标 接受 代理商(经销商)投标。代理商(经销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同一制造品牌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

    (002 中国雄安集团混凝土运输车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基本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 专项资格要求:(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资质;(2)业绩最低要求: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具有 2014 年 1 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类似车辆(燃料种类采用 LNG 的混凝土搅拌运输车)300 辆以上的销售业绩;(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 2015、2016、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4)信誉要求:无;(5)其他要求: 无;(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7)本次招标 接受 代理商(经销商)投标。代理商(经销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同一制造品牌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

  (003 中国雄安集团混凝土泵车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基本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 专项资格要求:(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资质;(2)业绩最低要求: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具有 2014 年 1 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类似车辆(燃料种类采用柴油的臂展长度 56 米以上混凝土泵车)50 辆以上的销售业绩;(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 2015、2016、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4)信誉要求:无;(5)其他要求:无;(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7)本次招标 接受 代理商(经销商)投标。代理商(经销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同一制造品牌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

   (004 中国雄安集团电动轿车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基本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专项资格要求:(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资质;(2)业绩最低要求: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具有 2014 年 1 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类似车辆(电动 5 座轿车)100 辆以上的销售业绩;(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 2015、2016、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4)信誉要求:无;(5)其他要求:无;(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7)本次招标 接受 代理商(经销商)投标。代理商(经销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同一制造品牌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

  (005 中国雄安集团电动中巴车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基本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 专项资格要求:(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资质;(2)业绩最低要求: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具有 2014 年 1 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类似车辆(电动 19-24 座中巴车)100 辆以上的销售业绩;(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 2015、2016、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4)信誉要求:无;(5)其他要求:无;(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7)本次招标 接受 代理商(经销商)投标。代理商(经销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同一制造品牌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

  (006 中国雄安集团电动大巴车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基本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 专项资格要求:(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资质;(2)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具有 2014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类似车辆(电动 45-50 座大巴车)100 辆以上的销售业绩;(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 2015、 2016、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4)信誉要求:无;(5)其他要求:无;(6)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次招标 接受 代理商(经销商)投标。代理商(经销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同一制造品牌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

   (007 中国雄安集团电动物流车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基本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 专项资格要求:(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资质;(2)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具有 2014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类似车辆(电动物流车)100 辆以上的销售业绩;(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 2015、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4)信誉要求:无;(5)其他要求:无;(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7)本次招标 接受 代理商(经销商)投标。代理商(经销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同一制造品牌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8年 09 月07日08时30分到2018年09月1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9 月 7 日至 2018 年 9 月 13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302室(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 2 号)持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 09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 79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 年 09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 79 号)

  七、其他

  1、项目概况:为了迎接雄安新区大规模工程建设的到来,雄安集团将启动建筑产业园

  及搅拌站的建设,并配套采购自卸汽车 45 辆,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40辆,混凝土泵车 2辆,电动轿车 30 辆,电动中巴车 6 辆,电动大巴车 2 辆,电动物流车 2 辆。

  2、工程建设地点: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

  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招标项目名称:中国雄安集团自卸汽车设备采购。自卸汽车采购数量 45 辆,燃料种类采用 LNG。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二标段:招标项目名称:中国雄安集团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设备采购。混凝土搅拌运输车采购数量 40 辆,燃料种类采用 LNG。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三标段:招标项目名称:中国雄安集团混凝土泵车设备采购。混凝土泵车采购数量 2 辆,燃料种类采用柴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四标段:招标项目名称:中国雄安集团电动轿车设备采购。电动 5 座轿车采购数量 30 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五标段:招标项目名称:中国雄安集团电动中巴车设备采购。电动19-24座中巴车采购数量6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六标段:招标项目名称:中国雄安集团电动大巴车设备采购。电动45-50座大巴车采购数量2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七标段:招标项目名称:中国雄安集团电动物流车设备采购。电动物流车采购数量 2 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4、计划交货日期:

  一标段合同签订后 40日内完成交货。

  二标段合同签订后 40 日内完成交货。

  三标段合同签订后 40 日内完成交货。

  四标段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交货。

  五标段合同签订后 35 日内完成交货。

  六标段合同签订后 35 日内完成交货。

  七标段合同签订后 45 日内完成交货。

  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7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7 个标段。

  7、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上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 2号

  联 系 人: 郑健、卢涛

  电 话: 022-28220120

  电子邮件: 397104826@qq.com

责任编辑: 葛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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