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建厅网站相关信息截图
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出台《河北省农村住房建筑设计导则》提出,农村住房建设应遵循国家有关节能减排的政策和法规,同时应根据当地村庄和住房改造规划、地理位置、自然资源条件、能源种类和能源利用方式、传统做法以及农村居民的生产和生活习惯,因地制宜地采用经济合理的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
根据导则,农村住房建设应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不用或少用天然资源和能源,大量使用工农业或城市固态废弃物生产的无毒害、无污染、无放射性且使用周期后可回收利用,有利于环境保护和人体健康的建筑材料。在满足建筑功能要求的前提下,采用高效节能、环保、安全、舒适的照明方式。保温层与结构主体同步施工,墙体不需要另行采取保温措施即可满足现行建筑节能标准要求,采取集外墙围护和保温功能于一体的墙体自保温技术。
农村住房建设应从设计、施工和使用维护全过程综合提升建筑质量,延长农房使用寿命,增强建筑防震减灾和防火能力。应结合当地气候特点和用能实际采取节能措施,宜选用墙体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等新型建筑保温体系。应充分考虑给水排水、取暖、电气和燃气等管线布置要求,为相关设备预留安装位置,确保设备系统功能有效、运行安全和维修方便。应充分结合农村当地资源条件,合理使用太阳能、生物质能 、地热能、 风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综合考虑经济性和建筑全寿命周期的资源消耗,建设成本应符合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及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有效利用土地,合理使用绿色建材,节约建设、使用及维护。应结合道路、电力电信、通讯和给水排水等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水源地保护和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建立防洪、防火、减灾等公共安全体系。
新建农村住房选址须符合城市或县人民政府批准的村庄规划,禁止占用基本农田、用水水源保护区,应避让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文化保护区核心区域,应在稳定基岩、坚硬土或开阔、平坦、密实、均匀的中硬土等场地稳定、土质均匀的地段建房。(记者 杨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