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出台小城镇建设标准
推行“窄马路、密路网”道路布局
近日,省住建厅印发《河北省小城镇建设标准(试行)》提出,小城镇建设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弘扬文化、延续历史、功能完善、集约高效的理念,聚焦居民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提高小城镇建设和发展质量,促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改变。按照适度超前、综合配套、共建共享、便于管理的原则,统筹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根据建设标准,小城镇规划管理将依据县(市)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建立“多规合一”机制,高标准编制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镇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一般镇编制近期建设用地范围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市政设施建设方面,道路交通构建功能清晰、等级合理、联系便捷的路网系统,推行“窄马路、密路网”道路布局,优化道路资源配置,提高道路交通出行效率。加强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设施建设,做好慢行交通系统与公共交通系统的衔接,公共停车场应设置充电桩。
合理确定排水体制和排水工程建设标准,加强镇区排水管渠的改造和建设,提高镇区雨水排水能力和污水收集率。镇区供电可靠性规划目标应逐步实现用户年平均停电时间不高于12小时,综合电压合格率大于等于98.79%。燃气供气能力要满足小城镇供气需求。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高速通畅、质优价廉、服务便捷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建设智慧小城镇。小城镇应推进集中供暖,采取适宜的清洁供暖方式,在同等条件下选择成本最低和污染物排放最少的清洁供暖组合方案。
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的垃圾运行管理体系。小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分拣后,对不可利用的无机物宜就近简易填埋;对可降解的有机物应进行自然发酵或卫生填埋等无害化处理;对不可降解的有机物应进行卫生填埋或焚烧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小城镇应建设中心幼儿园,根据镇区人口规模确定幼儿园数量。应建设小学,根据镇区人口和辐射区域人口,相应设置小学数量。重点镇应设置初级中学,根据学区学龄人口情况和辐射半径,合理确定学校规模。有条件的重点镇可设置高中、职业学校或职业培训中心。
人口规模3万人以下的镇,应设置科技站1座、文体活动综合广场1处以上,配套体育健身设施。人口规模3万人以上的镇,应设置综合文化站、体育场馆、科技站、图书馆、影剧院等。小城镇应设置卫生院,有条件的重点镇可设置三级医院,有条件的卫生院可以建设成为县办医院分院。(记者杨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