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北京市旅游委与天津市旅游局、河北省旅游委在北京共同签署《京津冀地区旅游信用协同监管合作备忘录》,推动京津冀旅游行业建立统一的诚信体系和信用奖惩联动机制。
根据备忘录,三地将搭建京津冀旅游信用信息监管平台,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以“北京市旅游行业信用监管平台”为依托,着力打造“京津冀旅游信用”板块,建立统一的信用数据架构和接口标准,逐步建立京津冀地区旅游企业名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实现跨区域旅游信用信息的查询和共享。
建立京津冀信用信息联合发布机制,实现旅游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旅游投诉等信用信息的联合发布,增强旅游失信企业、失信从业者以及旅游不文明游客在京津冀区域内的社会公开,加大联合惩戒力度。促进京津冀信用监管的协同和分级分类,提升监管效能,建立京津冀旅游行业一体化的信用监管联动机制、预警机制和信用等级动态评价机制,对跨区域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扩大信用信息跨区域共享和应用,进一步发挥“旅游信用”约束和促进作用,不断扩大“旅游信用”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共享和应用。强化信用信息作为政府决策和管理的重要依据,逐步拓宽“京津冀旅游信用信息”在企业融资信贷、政府采购、行业准入、评星定级、表彰奖励、接待保障、宣传推广、资金支持等方面的参考作用。引导京津冀旅游企业和从业者树立诚信经营意识,鼓励旅游消费者参与信用监督,强化行业协会信用自律,营造京津冀旅游良好的信用环境。(记者杨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