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8月18日19时
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从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获悉,鉴于当前雨情、水情和天气预报情况,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8月18日19时,在石家庄、邯郸、邢台、唐山、秦皇岛、沧州、衡水市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已下发通知,要求有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成员单位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后,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同时,加强对汛情的监视,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汛工程,适时引蓄利用雨洪水资源,并将情况及时报告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向成员单位和新闻媒体通报。(记者赵红梅 通讯员吕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