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启动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专项救助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7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实施意见。意见明确,我省在原有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政策的基础上,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当年在我省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具有河北户籍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实行一次性救助。
据了解,救助对象为建档立卡家庭(含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烈士子女,家庭遭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特殊情况导致入学困难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县新生入学资助工作评议小组审核公示后确定资助对象和救助金额,救助标准为每人2000至3000元。(记者张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