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审计方案“细”。在进点前,由分管局长带队,向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调查了解情况,查阅相关审计档案,充分利用调查所获取的信息,编制实施方案,力求审计实施方案详细、具体、可操作。
二是调查取证“实”。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取证,力求全面、充分、合法、有效,对未能从文字材料中取证的经济决策事项,坚持找相关人员调查核实;对收集到的相关口头证据认真组织核实,走访调查,力求无疏漏。
三是审计定性“准”。坚持实行三级复核制度,对所有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召开审计业务审定会,审查定性是否准确,处理处罚是否适当,所提审计建议是否合理、合法等方面进行严格审议,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对审计事项进行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