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北省环保厅获悉, 截至7月31日,全省所有乡(镇、街道)均已完成环保所挂牌运行工作。
为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基层环保力量,河北省在乡(镇、街道)一级设立环保所,共配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人员11261名,其中,专职人员7879名,兼职人员3382名。承德、定州市为乡(镇、街道)环保所全部配备专职人员,承德市221个环保所配备专职环保工作人员837名,定州市25个环保所配备专职环保工作人员145名。
全省各县(市、区)采取购置和调剂相结合的方式,为下辖乡(镇、街道)环保所配置了部分硬件设备和基本装备,全省累计为乡镇环保所购置、调剂或租赁工作车辆1513台,配备电脑3096台,配备摄像、照相、录音设备3026台,配备大气、土壤、水便携式检测设备261台。各县(市、区)制定了乡镇环保所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环境信访制度、环保所人员工作守则、网格化管理等制度规范。(记者 段丽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