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省区人民检察院共同签署《祖国北部绿水青山蓝天护航联合行动实施意见》
打造跨区域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新模式
8月14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四省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联合行动第一次联席会议在承德召开。会议期间,四省区人民检察院共同签署《祖国北部绿水青山蓝天护航联合行动实施意见》,明确了联席会议、重大案件跨区域协商、案件线索移送、案件管辖协商、委托调查取证、专项活动协同行动、人员交流、联合调研、信息共享等9项工作机制,旨在通过跨区域司法联动,加强检察机关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的配合协作,形成跨区域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新模式。
按照该实施意见,四省区人民检察院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围绕检察公益诉讼服务和保障祖国北部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的重大问题和联动机制的基本制度、重要事项以及重点案件等开展研讨协商。建立重大案件跨区域协商机制,对于涉及祖国北部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的公益诉讼案件以及其他涉及四地之间的重大敏感或疑难复杂公益诉讼案件,及时进行双边或多边研讨协商。
建立专项活动协同行动机制,根据工作需要,经四省区人民检察院同意,联合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建立联合调研机制,四地检察机关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开展联合调研,群策群力,及时制定应对措施。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四省区人民检察院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收集本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经验做法、工作制度、典型案例等信息,定期相互通报当地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
据介绍,下一步,四省区人民检察院将加大沟通协作力度,精准选择办理涉及我国北部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的公益诉讼案件以及其他涉及四地之间具有典型意义、在司法理念方面有引领性的案件,共同促进祖国北部生态文明建设。(记者 高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