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北省税务局出台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十项便民措施
纳税人缴费人办理税费更便捷
压缩新办纳税人首次办税时间、完善优化网上办税功能、方便自助办税(费)和就近办税(费)……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日前,河北省税务局出台十项便民措施,进一步优化全省税收营商环境。
进一步压缩新办纳税人首次办税时间。把新办纳税人网上办税“套餐式”业务事项由10个增加到17个,需要填写的表单改由系统自动生成、纳税人网上确认。从8月1日起,将符合条件的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发票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为2个工作日。
完善优化网上办税功能。在目前网上办税系统实现登记、申报、发票等150余项功能的基础上,年底前增加网上办理业务种类,实现办理税费界面友好、功能齐全、操作简便的“网上一窗式”业务办理模式。
方便自助办税(费)和就近办税(费)。在办税服务厅增配自助办税(费)设备,实现自助设备全覆盖。逐步在银行网点、商业密集区等场所增设自助办税(费)设备,方便纳税人和缴费人自助办理税费事项。
实行税费事项“一厅通办”。全省所有综合办税服务厅实行“一厅通办”,主要税费事项实行“一窗通办”,即纳税人、缴费人进一个厅可以办理所有税费事项,在一个窗口可以办理主要税费事项。
实现纳税服务热线12366“一人通答”。从9月1日起,实现“一人通答”所有税费业务咨询。
为出口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服务。将出口退(免)税手续办理时限再压缩20%,即将一、二、三类出口企业退(免)税手续办理时限,由现在的5、10、15个工作日分别压缩至4、8、12个工作日。扩大无纸化管理试点范围,实现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审核、审批、退库等出口退(免)税业务“网上办理”。
服务纳税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监测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向增值税小微企业和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发生研究开发费用企业等纳税人提供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提示提醒服务。
拓展网签三方协议银行范围。在已实现与30家银行网签委托划缴税款三方协议的基础上,逐步扩展至在省内经营的全部银行,实现税企银网上签订三方协议。
进一步提升跨区域经营纳税人服务水平。加强协调跨区域涉税争议,提高税收政策执行的一致性。纳税人签订三方协议后,可用在外省设立的银行账户在网上缴纳税款,为跨省经营纳税人提供便利。
对起征点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网上代开电子发票。从10月起,在全省推广起征点以下小规模纳税人网上代开电子发票,实现纳税人通过手机APP实名注册并网上代开电子发票,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通讯员李文英 记者马建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