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营销电话扰民、恶意电话骚扰等问题,日前,工信部、银保监会等13部门联合印发《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方案》,决定自2018年7月起至2019年12月底,在全国开展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
对于专项行动的总体目标,方案提出,重点对商业营销类、恶意骚扰类和违法犯罪类骚扰电话进行整治,规范通信资源管理,加强源头治理,打击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行为,合力斩断骚扰电话利益链,实现商业营销类电话规范拨打、恶意骚扰和违法犯罪类电话明显减少的目标。
《方案》强调,由各相关主管部门牵头,加强各行业商业营销规范管理。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牵头,严格规范金融类电话营销行为,并明确对金融类电话营销行为进行规范。
在规范营销外呼业务方面,方案要求,呼叫中心企业要对经营资质、自营和外包业务进行全面规范,包括业务名称、业务委托主体、业务类型、外呼业务号码、外呼对象和内容以及具体联系方式等。开展商业营销外呼的,应当征得用户同意,建立用户白名单并留存相关依据资料,规范外呼时段、行为等,不得对用户正常生活造成影响。用户明确表示拒绝后,不得继续向其发起呼叫。
对此,法律专家介绍,如果客户信息渠道来源是合法的,比如和客户存在过买卖关系,经客户同意留过联系方式,是可以进行电话推销的。但如果客户明确表示拒绝接受广告信息,则不能再进行电话推销。
在规范金融类电话营销行为方面,方案指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职责分工,加强对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贷款、理财、信用卡、股票、基金、债券、保险等业务的电话营销行为,督促金融机构对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电话营销行为加强管理。(记者 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