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雄安新区召开党工委委员(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常委会和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央第一督导组督导河北省工作动员会议精神,研究新区贯彻落实意见。
近日,雄安新区三县陆续公布扫黑除恶举报方式,一起来看↓↓
容城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白纸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次全国性集中打击黑恶势力的斗争。将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和实效。我县将重点打击15个方面的黑恶势力: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医患纠纷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一)控制运营线路,抢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类黑恶势力。
(十二)胁迫在校学生加入帮派组织,敲诈勒索、称王称霸,严重扰乱校园周边秩序的黑恶势力。
(十三)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十四)涉嫌盗窃、抢劫,诈骗、非法集资、开设地下钱庄等案件的黑恶势力。
(十五)违法占地、私搭乱建、抢栽抢种、抢盖抢建,影响重点工程和市政建设,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的黑恶势力。
其他类别的黑恶势力。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问题线索,对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奖励。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举报方式:
1、固定电话:110;0312-5690133
局长孟庆波电话:15200063883(仅限短信举报)
2、邮箱:rcxgajshb@163.com
3、信件邮寄地址:河北省容城县板正南大街21号容城县公安局“扫黑办”收
安新县政府公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方式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安新县政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向社会公布十二类打击重点并公布举报方式。通过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打击重点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医患纠纷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设工程、交通运输、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一)扰乱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的黑恶势力;
(十二)在新区规划建设中组织、串联、煽动、挑头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扰乱社会秩序,以各种方式组织煽动群体访集体访、缠访闹访等涉及信访稳定领域的黑恶势力。
二、举报方式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欢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以下方式积极检举揭发各类涉黑涉恶线索:
1、政府办举报电话:0312-5321840;
举报邮箱:axzfbsaoheiban@163.com
2、公安局举报电话:110或0312-5333110;
举报邮箱:axgajzhzx@163.com
雄县公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摸清、摸准、摸实违法线索,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知情率、参与率”,现向社会公布十二类打击重点,并公布举报方式。
一、打击重点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医患纠纷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设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一)在新区规划建设过程中组织、串联、煽动、挑头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扰乱社会秩序,以各种方式组织煽动群体访集体访、缠访闹访等信访稳定领域的黑恶势力;
(十二)破坏油区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等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二、举报方式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欢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以下方式积极检举揭发各类涉黑涉恶线索:
举报电话:110(公安局);0312-5561110(扫黑办);0312-6150533(纪委);19801979110(接收短信、微信举报);
电子邮箱:xxshcejbzx@163.com;
邮政信箱:河北省雄县36号信箱。
三、严格为举报者保密;一经查实,视情况给予1000-1000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