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群工作部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20名群众工作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共招聘群众工作辅助人员20名(具体岗位见群众工作辅助人员岗位表)。
三、应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良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二)具有河北省户籍,其中部分职位要求雄安新区雄县、容城县或安新县户籍。
(三)学历一般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有特殊要求的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均含2018应届毕业生),不限专业。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6日后出生),部分岗位要求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16日后出生)。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雄安新区三县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人员管理
人事关系采取劳务派遣方式,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和住房公积金,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人员的日常管理使用。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ebpta.com.cn)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9:00至20日17:00。
3、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应聘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此次招聘应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6)应聘人员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证件审核环节还需提供、使用。
(7)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通过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于2018年7月30日9:00至8月1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8月4日9:00-11:00
2、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以及公文写作、公文处理等内容,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4、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选。对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人选。
8月7日至9日,应聘人员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是否进入证件审核、证件审核时间、地点。
(三)证件审核
1、证件审核时间:8月14日
2、证件审核地点:进入证件审核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
3、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资格条件的证件和材料):
(1)《报名表》、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含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征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专业特长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如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8月15日至16日,证件审核合格人员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8月18日
2、面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工作适应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此后体检等招聘程序。
5、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8月22日,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
(五)体检、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要求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造成空缺的,按同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签订劳动合同
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合同期满,双方可另行协商合同续签事宜。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时关注信息发布网站,保持通讯畅通。如因天气等原因相关招聘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将及时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本公告由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 0311 83817978
政策咨询电话: 0312 5621536
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