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力争符合条件参保职工均能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河北省实施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
各市人社部门要全面掌握本地区职工参保、证书发放、补贴申领等情况,将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参保职工全部纳入服务范围
近日,省人社厅印发《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从2018年至2020年,在全省实施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积极主动、全面规范、精准科学落实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力争使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都能享受到技能提升补贴。
方案提出,要切实把组织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职工提升职业技能作为预防失业、稳定就业的重要举措,作为助力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重要内容,全力推动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惠及更多参保职工。
各市人社部门要全面掌握本地区职工参保、证书发放、补贴申领等情况,将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参保职工全部纳入服务范围。失业保险机构要筛选出符合领取条件的职工,通过短信或通知参保单位告知职工申领补贴。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取得证书人员信息汇总,将符合条件的职工全部纳入补贴范围。
把防范基金风险放在更加重要位置,建立权责分明的审核审批流程,加强事中审查和事后稽核,在身份和证书核验、信息公示、补贴直发等关键环节设置风险监测点,定期对操作记录进行查验。积极运用大数据分析,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基金风险问题。每月初对系统审核结果进行复核评价,按照基金管理规定程序审核拨付资金。
自今年三季度起,省人社厅将于每季度末提取当季度享受技能提升补贴职工信息并报人社部。各地可通过金保专网登录人社部“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实名制信息采集系统”,实现跨省信息查询,防止重复领取、骗取补贴。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追查问责。建立鉴定机构、用人单位和职工诚信档案,对出现冒领、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机构、用人单位和个人,除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外,还可通过下达整改通知书、停止发放补贴或取消职工3年内申领技能提升补贴资格等形式予以处罚。(记者邢杰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