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力争使贫困劳动力培训后就业率达70%以上
原标题:省人社厅印发《2018年全省就业扶贫工作推进方案》
力争使贫困劳动力培训后就业率达70%以上
近日,省人社厅印发《2018年全省就业扶贫工作推进方案》,提出通过提供精准就业创业服务,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全面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对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就业指导,帮助实现就业。2018年确保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后稳定率达60%以上。
方案提出,建立完善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信息台账。各市、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对就业扶贫台账数据信息进行再核实、再完善,利用各种工作手段及时掌握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相关信息的变化情况,进行实时数据更新,及时录入系统,实现数据动态管理。
对就业扶贫实行全程跟踪管理。各县(市、区)人社局依托就业扶贫台账,7月30日前,为贫困劳动力建立《河北省贫困劳动力就业扶贫全程跟踪服务卡》,全程跟踪记录对贫困劳动力的就业帮扶情况。
制定就业扶贫技能培训专项方案。各市人社局督导各县(市、区)人社局,根据台账统计的有培训意愿贫困劳动力人数和需求类别,制定就业扶贫培训方案。培训实施方案要明确培训项目、培训目标等,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
分类组织实施就业扶贫技能培训。各县(市、区)人社局要瞄准就业创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确定培训内容,加强对就业创业重点群体的培训,提高培训后的就业创业成功率。要着力提升贫困劳动力素质和就业能力,培训后就业率力争达到70%以上。
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各市人社局要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落实贫困劳动力离开户籍地到乡(镇)以外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食宿和交通补贴标准。按照“谁培训、谁发证”的办法,由培训机构负责发放合格证书。对自愿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职业资格鉴定有关规定办理。
拓宽渠道促进就业。方案提出实施“一台账、四清单”制度。各县(市、区)人社局要及时掌握有就业意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就业意向,逐人摸底建立台账,形成岗位需求清单。各地要根据需求清单,广泛征集用工规范、岗位适合的岗位信息,形成岗位供给清单,向贫困劳动力进行个性化岗位推荐。各地要明确专人专责,形成责任清单。通过举办招聘会、入户推送岗位等方式,向每名贫困劳动力提供不少于三次岗位推荐并记录在账。建立效果清单,对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的贫困劳动力的就业情况进行跟踪,并及时对劳务输出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人数情况进行统计。(记者 邢杰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