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开展违法用地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原标题:我省开展违法用地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到2020年底
彻底清除存量违法用地 确保违法用地“零增量”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河北省违法用地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计划用3年时间,彻底清除存量违法用地,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构建用地管地长效机制。
彻底清除存量违法用地。对2017年全省清理违法占地专项行动中未整改到位的存量违法用地进行全面清理整改。对省级以上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民生公益类项目,采取持续督促整改的方式,到2020年底整改到位;其他违法用地,采取限期整改的方式,2018年底整改到位85%,2019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通过定期巡查、源头防控、综合治理、挂牌督办、警示约谈、区域限批、严肃问责等强有力措施,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势头。对形成违法用地的,予以严肃查处、严格整改,当年整改到位率不得低于85%,到2020年底全部查处整改到位,确保三年违法用地“零增量”。
构建用地管地长效机制。加快建设用地计划执行进度,每年6月底前,市、县(市、区)建设用地计划执行率不得低于50%,9月底前不得低于90%。建立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储备制度,提高建设用地储备数量,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每年储备建设用地数量不得低于下年度重点项目用地需求量的50%。国土资源部门牵头研究制定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和违法用地责任追究办法。积极推进国土资源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探索推行“裁执分离”。建立违法用地与村两委干部参选资格挂钩制度,严格候选人资格审查,对个人存在土地违法行为拒不整改的,不宜推选为村两委干部。
方案确定的主要任务,包括开展普法宣传行动、源头管控行动、全民监督行动、违法用地清仓行动、重点项目违规用地化解行动、雷霆拆违行动、利剑出击行动、督办攻坚行动。同时,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联控、联防、联查机制落实。落实约谈问责制度,采取一案一查与年终算总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约谈问责。(记者 邢杰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