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6000余个行政执法主体完成改革
作为全国唯一省市县同时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试点省份
我省6000余个行政执法主体完成改革
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我省自去年开始试点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以来,完成了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6类执法行为、50余类行政执法领域、6000余个行政执法主体的改革。试点工作接受第三方评估调查数据显示,61.6%的受访群众表示获取执法信息更便利、执法程序更规范;66.5%的受访群众表示执法结果更公正、更容易接受。
据了解,去年我省成为全国唯一在省、市、县同时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试点省份。为此,我省着力构建三个体系——
构建“政府+法制机构+执法部门”责任体系,即构建以各级政府为领导,以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和编制、发改、财政、人社、工商等成员单位为组织协调机构,以各级执法部门为实施主体的三项制度改革责任体系,明确了“靠谁改”;
构建“1+3+2+4+5”制度体系,即以1个试点实施方案为引领,以3个实施办法为主体,以音像记录设备和法制审核人员方面配备2个配套文件为支撑,以4类程序文本为辅助,以5项具体清单为基准,解决了“怎么改”;
构建“问+教+宣+督+考”督导体系,即开展摸底调研,指导培训,宣传交流,督导督查,通报考核,确保“改到位”。
“通过改革,河北透明、留痕、合法的执法方式让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全面提升。”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赵树堂说。
据介绍,在行政执法公示方面,我省各级执法人员在现实执法中主动出示或佩带执法证件,各类办事大厅、服务窗口主动公示执法信息。同时,各级执法部门以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为依托,全部建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截至去年底,全省共设立了执法公示专栏5118个;全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共公示事前公开内容45242项、行政执法结果6732212个。
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我省各级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案卷制作标准进行文字和音像记录,配备相关设备。2017年,全省各级执法部门新配置执法记录仪、手持执法终端、无人机、摄像机、照相机等设备55799台,基本执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各级执法部门分类别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一些地方和部门还根据执法需要,积极拓展法制审核范围,在6类执法行为之外的行政确认领域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省因执法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与2016年相比减少15%,胜诉率提高10个百分点。(记者尹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