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4日-5日,雄安新区管委会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来群众反映“容城县平王乡李郎村四个污水处理设备,2015年运行一个月后停运至今,生活污水不经处理直排下水道”、“雄安新区安新县三台镇辛庄克村北澳顺星鞋业,生产时排放刺鼻气体,污染周边环境”及“保定市安新县龙化乡齐王庄村西200米处厚远PVC管厂,生产时粉尘、噪音严重污染环境”问题后,新区管委会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立即转交容城县、安新县政府处理。6月6日,容城县、安新县政府立即责成有关乡镇、部门对反映情况进行了核查。同时,新区生态环境局贾见勇副局长带领环境执法人员也对举报问题进行了督导核查并提出了整改要求,信访举报组收到举报件后也及时进行了转办并报送了相关查处信息。
一、关于“容城县平王乡李郎村四个污水处理设备,2015年运行一个月后停运至今,生活污水不经处理直排下水道”问题核查情况
经查,李郎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是利用2015年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所建,该项目包括4座小型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污水处理站采用MBR一体化污水处理工艺,每座日均处理生活污水35m3/d,出水标准为一级A标准。项目由河北徳龙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建,于2015年9月25日开工,2016年10月10日竣工并试运行。建设方预交的3个月电费用完后,因村里没有经济收入,无法支付运行费用,设备运行3个月后停运至今。容城县已责成平王乡政府聘请第三方现场勘查,制定维修运行方案,待方案制定后,立即组织实施。
二、关于“雄安新区安新县三台镇辛庄克村北澳顺星鞋业,生产时排放刺鼻气体,污染周边环境”问题核查情况
经查,三台镇辛庄克村北澳顺星鞋业属于整改提升类“散乱污”企业。自2017年以来,三台镇制鞋及相关产业企业按照县政府相关规定以及镇政府整治标准(即:拆除燃煤锅炉、VOC废气治理、下脚料指定地点堆存、危废安全处置四项规定)进行整改,要求于2017年9月底前完成。2018年3月县政府办公室再次印发了《安新县制鞋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按照规定,所有整改提升企业应于2018年4月21日前完成整改,5月20日前企业提交验收申请由镇政府组织验收备案后准予生产。因该厂未按照以上要求完成整改,三台镇政府组织电力部门对该厂实施了断电、停产措施。6月6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会同三台镇政府工作人员对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厂仍处于停产状态,厂区外电表箱已断电并贴有三台镇人民政府封条,生产车间机器设备已布满浮土,无生产迹象,鉴于以上调查情况,举报人反映的情况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经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贾见勇副局长现场核查举报人反映情况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企业已无生产迹象,贾见勇副局长要求当地政府要加强监管和排查力度,杜绝企业反弹。
三、关于“保定市安新县龙化乡齐王庄村西200米处厚远PVC管厂,生产时粉尘、噪音严重污染环境”问题核查情况
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厚远PVC管厂”实际名称为保定厚远塑料制品制造有限公司,该厂于2017年9月委托河北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年产PVC管材600吨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于2017年10月18日由高阳县环保局出具了《关于保定厚远塑料制品制造有限公司环保备案意见》(高环评备[2017]033号),未办理排污许可证。6月6日,安新县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现场有原料和产品,存在生产迹象。经调取该公司2018年5月29日至6月6日用电量,数据显示总用电量为528度,最高日用电量137度。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安新县环境监察现场通知书》,要求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之前,禁止生产,并对该公司生产车间进行了查封,切断了高压线路。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贾见勇副局长也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并要求当地政府依法对该企业进行查封并断电,同时根据企业用电情况确定企业生产状况,如进行生产要立案并进行处罚。
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
2018年6月6日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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