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6月起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检查
重点为高风险旅游项目、汛期旅游等事故易发领域
目前,河北省许多景区已进入旅游旺季,为保障游客出行安全,5月28日,省旅发委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旅游“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燕赵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安全生产燕赵行”将从6月1日持续至12月底,此间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检查;6月1日至30日,省旅发委还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
根据该通知,各地旅游部门将结合我省旅游特点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检查,突出旅行社带团、高风险旅游项目、景区游客流量控制、汛期旅游安全和景区道路桥梁等事故易发领域。
通知要求,要加大对旅行社企业在产品安全风险评估、出游风险提醒提示安全培训教育、安全预案编制、安全应急处置等方面,特别是在包车、包船、包飞机等购买交通服务环节的安全检查。
强化对旅游景区在核定最大承载量,制定和实施流量控制方案等方面的指导检查力度;积极协同配合发改、住建、安监、质监等部门对高风险旅游项目、汛期旅游安全等重点场所关键风险节点,及时开展联合检查工作。
同时,要加强对景区内公路、桥梁、涵洞等交通基础设施,步游道、栈道、停车场等旅游基础设施以及护栏、扶手、照明等防护设施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联合交通部门对景区内桥梁特别是达到一定年限的老旧桥梁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危桥要有明确专人负责,加强监控。景区公路、步游道沿线可能出现地质灾害、气象气候水文灾害、野生动物侵袭以及其他安全隐患的路段,要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增设视频监视系统。
在安全隐患和风险较高的地点,如悬崖、急弯、急流等,应设置警示标志和坚固的防护设施。在生态敏感或高风险区域要设置隔离设施,禁止游客进入。对临水临崖、急弯、边沟边坡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路段,要排查整治护栏、防护网、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防护设施损毁的要及时修复。
景区内如有施工现场,要加强安全管理,按要求设置围挡,施工现场及临时便道、基坑等危险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通知强调,各地旅游部门要发挥综合协调能力,集中开展旅游安全检查活动,整治消除一批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各地还要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活动,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记者刘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