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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

雄安新区:区域协同治理 提升环境质量

2018-05-29 10:27:43 来源: 河北日报

  原标题:区域协同治理 提升环境质量

  《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提出,推动区域流域协同治理,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建成新时代的生态文明典范城市。

  推动区域环境协同治理。新区及周边和上游地区协同制定产业政策,实行负面清单制度,依法关停、严禁新建高污染、高耗能企业和项目。提升传统产业的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强化综合监管。集中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农村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弃物。开展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全面开展渗坑、排污沟渠综合整治。

  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终端能源消费全部为清洁能源。严格控制移动源污染,实行国内最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标准,严格监管非道路移动源;巩固农村清洁取暖工程效果,实现新区散煤“清零”;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体系。根据区域大气传输影响规律,在石家庄-保定-北京大气传输带上,系统治理区域大气环境。

  严守土壤环境安全底线。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加强污染源防控、检测、治理,确保土壤环境安全。

  构建水源保障体系。依托南水北调、引黄入冀补淀等区域调水工程,合理利用上游水、当地水、再生水,完善新区供水网络,强化水源互联互通,形成多源互补的新区供水格局。

  完善大清河流域防洪体系。按照上蓄、中疏、下排、适滞的原则,充分发挥白洋淀上游山区水库的拦蓄作用,疏通白洋淀行洪通道,适当加大下游河道的泄洪能力,加强堤防和蓄滞洪区建设,提升大清河流域防洪能力。

  建设新区防洪安全体系。按照分区设防、重点保障原则,结合新区城镇规模及规划布局,确定起步区防洪标准为200年一遇,五个外围组团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其他特色小城镇防洪标准原则上为50年一遇;综合采用“蓄、疏、固、垫、架”等措施,确保千年大计万无一失。坚持新区防洪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城市建设相结合,顺应自然,实现人水和谐共处。

  确保新区防涝安全。起步区内涝防治标准整体为50年一遇,五个外围组团内涝防治标准为30年一遇,其他特色小城镇为20年一遇。统筹用地竖向、排水管网、城市河道、调蓄水面等排水防涝设施,构建生态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的系统化排水防涝体系,确保排水防涝安全。起步区内部建立纵横交织、主次分级的排涝通道,利用城市水系、蓝绿空间以及大溵古淀调蓄涝水,在线实时监测白洋淀水位,适时抽排城市内部雨水,构建“北截、中疏、南蓄、适排”的排水防涝格局。(记者 段丽茜)

责任编辑: 陈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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