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签署金融合作框架协议
市场主导 政府引导 统筹协同
京津冀签署金融合作框架协议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的重要时期,5月17日,省金融办与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天津市金融工作局在石家庄举行金融合作交流座谈会并签署《京津冀三地金融局(办)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框架协议》)。据悉,未来三地将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坚持“一盘棋”思想,在信息共享和人才交流、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推动资源要素自由流动、推进金融市场一体化改革,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同推进京津冀区域金融服务一体化、同城化。这也是进一步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标志着三地金融合作与市场一体化建设又迈上了新的台阶。
据了解,京津冀金融合作将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按照京津冀区域整体功能定位和三地功能定位,加强统筹协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资源要素在更大范围内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
根据《合作框架协议》,京津冀将加强信息共享和人才交流。在区域金融政策、项目、数据、人才等方面实现交流共享。拓宽地区金融政策的惠及范围,定期汇集互通本地区重大投资建设项目信息,开展跨区域金融对接,建立金融业发展统计数据交流共享机制。逐步实现区域内机构资质、人员资质和创新业务的互认,推进区域内机构和人才流动。加快推进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合作共建,推进区域间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和应用,推动三地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开展人才交流,建立三地金融人才互派、交流及培训机制。
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推动资源要素自由流动。根据《合作框架协议》,将建立三地融资对接平台,定期举办三地银行业与相关产业融资对接活动。积极协调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跨区域交流,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跨区域开展业务合作。推动金融机构总部加大对三地分支机构的政策倾斜,在信贷额度、审批等方面给予更大支持。加强研究合作,支持三地相关单位就京津冀金融合作等领域开展交流研讨。
推进金融市场一体化改革,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按照《合作框架协议》,三地将建立统一的抵押质押制度,推动三地区域性股权市场在国务院、证监会的政策框架内合法合规开展合作。推动三地企业利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挂牌、融资、并购;推动三地区域性股权市场规则标准化、监管一体化。
此外,按照《合作框架协议》京津冀还将探索建立科技金融合作平台,支持风险投资和互联网金融业健康发展,构建多功能、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科技金融创新试点,拓展投融资渠道。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市场化运营机制,探索形成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新模式。(记者 刘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