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至2018年4月河北省法院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1514件
原标题:稳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2017年至2018年4月全省法院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1514件
从省政府新闻办5月16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法院高度重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通过依法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推进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加强环境执法联动机制,为河北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依法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2017年至2018年4月,全省法院受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1514件,审结1328件。今年4月,全省法院还公开宣判了5起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及公益诉讼案件,对震慑污染犯罪,维护生态环境起到社会示范和政策引导作用。
积极推进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截至目前,我省共受理了3起由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均为大气污染环境公益诉讼。这3起案件分别为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河北大光明实业集团嘉晶玻璃有限公司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秦皇岛方圆包装玻璃有限公司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诉迁安扎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其中,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河北大光明实业集团嘉晶玻璃有限公司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是我省首例大气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于2018年5月13日调解结案,被告企业在赔偿污染造成的损害之外,自愿承担150万元用来修复当地受损环境和支持社会公益活动,起到良好的社会示范作用。
加强环境执法联动机制,推动京津冀三地司法协作。2016年9月,京津冀三地签署《京津冀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在立案、管辖、审判等方面建立协作机制。2017年8月,召开了京津冀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工作会议,专门就保障北京冬奥会筹办及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相关问题进行讨论会商,积极有效开展司法协作,为京津冀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记者 高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