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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

河北省首批试点法院将运行道交纠纷“网上处理”平台

2018-04-20 21:33:15 来源: 河北新闻网

  4月19日上午,河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河北省将大力推进最高人民法院委托开发的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上线工作,确保12个首批试点县(区)法院6月底前全部上线运行。试点地区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有望实现在线调解、在线鉴定、在线诉讼、一键理赔等流程,各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共治,促进道交纠纷实现公正高效的阳光化处理。

  4月19日上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司法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联合召开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以下简称网上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对全省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据了解,目前全省共有12个基层人民法院作为首批试点法院,分别是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法院、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法院、黄骅市人民法院、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宣化区人民法院、怀来县人民法院、阳原县人民法院、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三河市人民法院、永清县人民法院。

  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宝森在会上指出,道交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改革,是我省社会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维护我省经济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和“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一环。

  据悉,网上一体化处理包括责任认定、理赔计算、在线调解、在线鉴定、在线诉讼、一键理赔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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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冬天河北省被列为试点

  2017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召开视频会议暨新闻发布会,并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四部门决定在北京、河北、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四川、重庆14个省市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推广“余杭模式”。

  余杭模式的由来是这样的,2015年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浙江余杭区人民法院开展道交一体化试点工作,并得到社会各界充分肯定。(记者 蔡艳荣)

责任编辑: 孙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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