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在雄安新区等地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日前,河北省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根据方案,河北省将在雄安新区、5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6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更大程度为企业开办经营提供便利,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以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为重点,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改革审批方式,通过取消行政审批一批、改为备案一批、实行告知承诺一批,以及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等分类改革措施,把营业执照与能分离的许可类证相分离,实现持照即可经营。同时,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改变以审批发证为主要方式的传统管理体制,推进行政理念由“重审批”向“重监管”转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范围为:雄安新区;石家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唐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承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燕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5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廊坊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唐山曹妃甸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等6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在此次改革试点中,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包括设立可录光盘生产企业审批等5项;取消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包括首次进口的化妆品审批(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审批)等2项;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包括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等21项;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的事项,包括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等39项;加强对特定活动的市场准入管理的事项,包括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设立审批等34项。
“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分三个步骤推进:制定方案(2018年3月15日前)、组织实施(2018年3月16日—9月30日)、总结完善(2018年10月1日—12月21日)。(刘清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