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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县政府网

雄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雄县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7-11-20 16:15:26 来源: 雄县政府网

  雄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雄县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雄府〔2017〕84号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雄县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2017年11月8日县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雄县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9日

  雄县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助力雄安新区长远发展,着力改革殡葬旧俗陋俗,加强全县殡葬管理工作,全面推进文明殡葬、绿色殡葬,现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北省殡葬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针对我县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以国家、省、市关于殡葬改革相关政策为依据,以“文明殡葬、绿色殡葬”为方向,以“破旧革新、简约适度”为标准,坚持依法依规、全民动员、稳步推进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迅速掀起全县殡葬改革新高潮,为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为总纲领,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勇于创新、鼓励大胆创新,通过大力实施殡葬改革,加快美丽雄县建设,保护全县自然生态环境,努力实现殡葬方式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的目标。

  坚持服务发展的原则。以服务雄安新区发展为根本主线,紧紧围绕新区发展需要,坚持服务新区长远发展,全面适应新区发展规划,以殡葬改革为切入点,通过大力实施殡葬改革,努力实现殡葬方式与新区规划建设相适应、相协调。

  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以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北省殡葬管理办法》以及新区相关文件规定为依据,坚持严格依法依规殡改,通过依法推动、依规实施,确保全县殡葬改革有序开展。

  坚持稳步有序的原则。坚持示范带动、全县联动、稳步推进,以雄州镇南辛立庄村、北辛立庄村、韩西楼村、红西楼村、西槐村为重点,打造全县殡葬改革示范村,通过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全县殡葬改革扎实深入、稳步有序推进。

  三、主要任务

  全面依法推进火化。实行依法火葬是推进文明殡葬、绿色殡葬的基础,全县辖区范围内所有村(居)民去世后,除国家规定可以实行土葬的少数民族外,均须依法实行火葬。

  依法治理土葬陋习。为适应新区长远发展,提倡殡葬新风尚,避免群众二次浪费,火化后将骨灰存入骨灰堂。由乡镇政府指导辖区村民委员会,充分发挥村级红白理事会作用,教育引导本村村民不再二次装棺土葬。

  适时建设骨灰安置设施。根据雄安新区要求,适时规划建设骨灰安放设施。先期重点建好南辛立庄村、北辛立庄村、韩西楼村、红西楼村、西槐村5个村的临时骨灰堂;加快雄县殡仪馆改扩建。严格按程序、按标准、按要求、按时限完成建设任务。

  提高殡改服务能力。更加注重火化设备的先进性、环保性,根据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及时更新火化设备,做好环保处理。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殡葬保障能力。

  大力倡导厚养薄葬新风。各村(居)委会要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大力倡导丧事俭办,摒弃大操大办,杜绝铺张浪费,禁止封建迷信活动,倡导文明节俭丧葬新风尚。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县殡葬改革工作顺利推进,调整充实雄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县长杨跃峰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副县长王东风,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王兵杰担任,成员由相关县直部门和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局长霍大龙兼任。

  搞好协调联动。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统筹安排,整体推进,狠抓落实,确保殡葬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县民政局是全县殡改工作的执法主体,要依法对违反殡葬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充分发挥协调牵总作用,指导成员单位贯彻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宣传发动和舆论监督职能。县电视台要开辟专栏,跟踪报道,挖掘典型,公开曝光。公安部门要依法打击阻挠殡改工作中的不法行为。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反殡葬改革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其他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发挥职能作用。

  深化宣传发动。各乡镇(社区)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推进殡葬改革的重要环节,通过条幅、标语、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文明、生态、节俭殡葬的社会氛围,提高群众对殡葬改革工作的认识,改革封建陋习。

  党员干部带头。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火葬和生态安葬,带头倡导殡葬改革,逐步形成党员干部带头、广大群众参与、全社会共同推动殡葬改革的良好局面。

  落实奖励机制。县域辖区村(居)民死亡后实行火葬的,免除火化费、骨灰寄存费,免费提供价值500元骨灰盒一个。对火化后不再二次装棺土葬的奖励1000元。

  加强督导检查。由县委、县政府“两办”督查室、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县民政局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乡镇(社区)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检查结果计入本单位年度考核。对积极推进殡葬改革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落实、存在严重违规违纪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雄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杨跃峰 政府县长副 组 长:王东风 政府副县长

  王兵杰 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成 员:李 冬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唐国柱 县监察局局长

  霍大龙 县民政局局长

  高振国 县国土局局长

  方兴久 县财政局局长

  孟凡寅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石志强 县人社局局长

  朱喜成 县住建局局长

  董秋生 县农业局局长

  郭向东 县司法局局长

  谢孟强 县交通局局长

  张泽辉 县卫计局局长

  张克军 县民宗局局长张富强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宋法学 县电视台台长

  徐伯华 雄州镇镇长

  刘振岭 昝岗镇镇长

  滕宝龙 大营镇镇长

  庞红义 龙湾镇镇长

  李建伟 朱各庄镇镇长

  李 刚 米家务镇镇长

  崔 冲 北沙乡乡长

  李建刚 张岗乡乡长

  庞宏伟 双堂乡乡长 

责任编辑: 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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